湖南省典当行业协会 关于举办湖南省典当业务员职业资格培训班的报名通知
各会员单位、典当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典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商建字[2010]375号),要求典当企业从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以人才培养带动行业发展,以行业发展优化人才结构,促进典当业规范健康发展的精神。湖南省典当行业协会拟于2013年上半年举办“湖南省典当业务员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典当基础理论培训主要内容 1、典当相关法律法规。典当管理办法、物权法、公司法、担保法、公司法及合同法等相关内容。 2、典当专业基础理论。典当业发展简史、典当功能及特点、典当操作规程及风险防范等内容。 3、典当业务基础知识。动产典当、财产权利典当、房地产典当和民品典当等内容。 (二)典当基本业务基本技能 1、机动车典当业务操作规程、房地产典当业务操作规程、民品典当业务操作规程等典当基本业务技能。 2、典当业务流程中有关交当、验当、估当、折当、写当、管当、当出等各个环节的相关概念规定及注意事项。 3、典当业务基本规则咨询,为客户提供机动车、房地产、财产权利、民品典当等基本知识咨询。 二、培训对象 (一)新增典当企业拟上岗的人员。 (二)典当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中未持证上岗者。 (三)有意投资典当行业或相关职业的人员均可参加典当业务员职业资格培训。 三、鉴定考核内容及证书 (一)内容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典当业务员试验性鉴定试点单位的批复》(湘人社函[2013]33号),典当业务员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的考核鉴定以掌握典当业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采用笔试方式,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二)发证 考试及格者,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附件1),该证书可全国通用。并可作为典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依据,也可作为今后职业晋级及报考全国典当师执业资格的条件。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培训规模暂定120人,额满为止。凡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请认真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20日前报湖南省典当行业协会,以便安排师资、教材等工作。愈期不报的,视为弃权。请将《申报表》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协会秘书处。开学报到时将《申报表》交至会务组。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费 [2001]328号、湘价费[2003]75号和省财政厅湘财综函[2005]18号及湘财综函[2005]40号等文件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联系人: 王 冀 电 话:0731-82253135 82281503 E_mail: hnddxh@163.com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附件1 |
湖南省典当业务员职业资格培训班报名通知
2015-12-17 14:11:33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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