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商流通〔2017〕19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的函》(湘处非办函[2017]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内企业集资情况摸底排查,全面摸清流通领域,重点是典当企业内外部集资涉及的人数、资金规模、风险敞口等底数。对于排查出的风险问题,要稳妥制定工作方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把握节奏、内紧外松、分类施策,稳妥有序化解风险,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排查情况,填写附表,并提出防范此类风险的措施建议,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流通处。联系人:郭昭、吕静;联系电话:82295832、85281223。
特此通知。
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排查情况,填写附表,并提出防范此类风险的措施建议,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流通处。联系人:郭昭、吕静;联系电话:82295832、85281223。
特此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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